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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安徽省等有关就业创业文件精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决定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到基层、到部分国家重点单位等工作的2023届毕业生予以表彰;同时对响应“全院办校、所系结合”办学方针,到中国科学院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工作的2023届毕业生予以表彰。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受表彰的毕业生应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不含定向、委培、代培和在职)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后就业去向是工作,而不是继续深造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没有违约行为,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内地的生源到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西部地区具体范围包括甘肃、贵州、云南、青海、新疆、西藏、宁夏、广西和内蒙古等省的非省会城市);
2.到国家重点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中国航天集团、中国航空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兵器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国防军工科研单位,不包括去其科研机构下属子公司工作的);
3.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军事院校或研究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包括入伍预征,不包括国防生 );
4.到中国科学院系统科研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不包括去其科研机构下属子公司工作的);
5.到区、县级以下乡镇单位工作、任教的毕业生(包括选聘生、应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到西部支教等)。
二、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以签约上传就业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数据为依据,需要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三、纸质版及附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30,错过申报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届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及部分国家重点单位等工作表彰申报表》
联系人:常志浩 联系电话:85262096
教育处
2023年5月12日
关于2023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部分国家重点单位等工作表彰申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安徽省等有关就业创业文件精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决定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到基层、到部分国家重点单位等工作的2023届毕业生予以表彰;同时对响应“全院办校、所系结合”办学方针,到中国科学院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工作的2023届毕业生予以表彰。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受表彰的毕业生应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不含定向、委培、代培和在职)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后就业去向是工作,而不是继续深造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没有违约行为,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内地的生源到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西部地区具体范围包括甘肃、贵州、云南、青海、新疆、西藏、宁夏、广西和内蒙古等省的非省会城市);
2.到国家重点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中国航天集团、中国航空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兵器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国防军工科研单位,不包括去其科研机构下属子公司工作的);
3.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军事院校或研究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包括入伍预征,不包括国防生 );
4.到中国科学院系统科研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不包括去其科研机构下属子公司工作的);
5.到区、县级以下乡镇单位工作、任教的毕业生(包括选聘生、应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到西部支教等)。
二、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以签约上传就业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数据为依据,需要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三、纸质版及附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30,错过申报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届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及部分国家重点单位等工作表彰申报表》
联系人:常志浩 联系电话:85262096
教育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