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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一、名额分配
各类专项奖学金仅限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在籍的全脱产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2025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选,今年转博的硕博连读生,按照硕士生参评。
二、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学生均需提交《中国科大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研究生)》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奖学金申请人、导师和班主任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坚持标准,择优申报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申报,从严掌握,推荐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善于合作,成绩优良,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研究生要求在科研工作中有创新业绩或突出成果。
(二)学籍变动学生
本次评选名额分配所依据的在校生人数以2025年夏季学期结束前教务处提供的人数为准,在此之后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仍在原单位参加此次评选。
(三)研究生不重复获奖
上学期已获得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的学生一般不参加此次评定(在上学期评审后,又有新的成果的,可以仅以新成果申报,由评审组综合考虑)。
(四)近年来,各设奖单位对获奖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奖学金)的学院、专业、年级等分布有了更多的要求,专业、年级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评选步骤
1.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自行申请;
2.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将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以上网等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材料;
5.学校审批获奖名单,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向设奖单位报送有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奖学金评审工作涉及量大、范围广,务必要准时报送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报申请材料的个人或单位,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时间安排
学生应在10月17日(周五)前完成申报,并做好5分钟现场答辩准备,请提前准备好PPT材料。
五、奖金发放办法
除特殊情况外,奖学金全部进入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
因学号或年级填写错误而不能与全校同期发放奖金者,后果由学生自负。对于因银行卡丢失等原因变更卡号的学生,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茂则;联系电话:0431-85262097;电子邮箱:mzjiang@ciac.ac.cn。
七、奖学金评选情况
江淮蔚来汽车奖学金
设奖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评奖人数和金额:全校每年评选研究生40人,应化所本年度(等额推荐)2人,奖金5000元。
评奖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应化所学生活动的申报人。
6.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评选方法:等额评选。
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燕宝奖学金
设奖单位: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评选范围、人数和金额:每学年奖励100名学生,应化所本年度(等额推荐)1人,每人奖励10000元。该奖学金用于奖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表现优异的本、硕、博在读学生。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并完成本学年及上一学年注册;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刻苦学习,依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前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单位前30%(含30%);
(5)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评选办法:等额评选。
牛津仪器明日之星奖学金
(一)设奖单位:牛津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评奖人数和金额:全校每年评选8人,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应化所本年度可推荐3人。
(三)评奖条件:
1.具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的研究生(含科教融合单位: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金属所,南京分院相关研究所,长春应化所等),并完成本学年注册;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在纳米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做出较高水平的创新科研成果(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及应用等研究成果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大学或科研机构取得);
5.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四)评选方法:差额评选。
(五)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教育处
2025年10月9日
关于2025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通知
一、名额分配
各类专项奖学金仅限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在籍的全脱产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2025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选,今年转博的硕博连读生,按照硕士生参评。
二、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学生均需提交《中国科大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研究生)》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奖学金申请人、导师和班主任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坚持标准,择优申报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申报,从严掌握,推荐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善于合作,成绩优良,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研究生要求在科研工作中有创新业绩或突出成果。
(二)学籍变动学生
本次评选名额分配所依据的在校生人数以2025年夏季学期结束前教务处提供的人数为准,在此之后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仍在原单位参加此次评选。
(三)研究生不重复获奖
上学期已获得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的学生一般不参加此次评定(在上学期评审后,又有新的成果的,可以仅以新成果申报,由评审组综合考虑)。
(四)近年来,各设奖单位对获奖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奖学金)的学院、专业、年级等分布有了更多的要求,专业、年级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评选步骤
1.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自行申请;
2.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将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以上网等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材料;
5.学校审批获奖名单,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向设奖单位报送有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奖学金评审工作涉及量大、范围广,务必要准时报送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报申请材料的个人或单位,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时间安排
学生应在10月17日(周五)前完成申报,并做好5分钟现场答辩准备,请提前准备好PPT材料。
五、奖金发放办法
除特殊情况外,奖学金全部进入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
因学号或年级填写错误而不能与全校同期发放奖金者,后果由学生自负。对于因银行卡丢失等原因变更卡号的学生,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茂则;联系电话:0431-85262097;电子邮箱:mzjiang@ciac.ac.cn。
七、奖学金评选情况
江淮蔚来汽车奖学金
设奖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评奖人数和金额:全校每年评选研究生40人,应化所本年度(等额推荐)2人,奖金5000元。
评奖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应化所学生活动的申报人。
6.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评选方法:等额评选。
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燕宝奖学金
设奖单位: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评选范围、人数和金额:每学年奖励100名学生,应化所本年度(等额推荐)1人,每人奖励10000元。该奖学金用于奖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表现优异的本、硕、博在读学生。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并完成本学年及上一学年注册;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刻苦学习,依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前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单位前30%(含30%);
(5)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评选办法:等额评选。
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牛津仪器明日之星奖学金
(一)设奖单位:牛津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评奖人数和金额:全校每年评选8人,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应化所本年度可推荐3人。
(三)评奖条件:
1.具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的研究生(含科教融合单位: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金属所,南京分院相关研究所,长春应化所等),并完成本学年注册;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在纳米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做出较高水平的创新科研成果(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及应用等研究成果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大学或科研机构取得);
5.交流生、交换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双休日班的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
(四)评选方法:差额评选。
(五)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教育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