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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撰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所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所。

组织关系转移要知道:“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不分家”,也就是说邮寄的人事档案里有党员档案。组织关系一定要转到人事档案存放处的组织部门。

党员出国(境)前,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部党总支审批后,报所党委备案,暂停组织生活。

  2、组织关系怎么转?

  (1)要求:提供接收单位组织部门名头。要询问接收单位联系人,跨省转移组织关系的要主动说明此情况,以便拿到准确的接收名头。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党费按月截止到转出日期。

  (2)操作流程:先到研究生部(3040室)开具所内组织关系变动表单,然后再到所党委(党政办415房间)出示所内变动单,开出正式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2、党员拿到由我所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3、特别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注意:你们还在预备期,还有个转正的问题,更要尽快尽早地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的党组织,让这个党组织知道你的身份,注意考察你。同时本人也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去露露脸,让新党组织的党员同志认识你。待预备期满时,及时交上转正申请及思想汇报,便于该党组织讨论你的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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