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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撰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规范性,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经长春应化所第十一届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办法。本办法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长春应化所教育处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