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使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年度学术论文负面期刊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期刊清单)中的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学术成果的情况统一要求如下:“学术论文被列入负面期刊清单的期刊或会议发表/录用,若投稿日期在我校当年度负面期刊清单公布之日以后,不得用于申请学位;若投稿日期在我校当年度负面期刊清单公布之日以前(且未被列入上一年度负面期刊清单),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该论文及其同行评议材料进行重点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申请学位。”本条款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在该日期之前投稿的论文仍可用于申请学位,但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及其同行评议材料做重点审核)。
长春应化所教育处
2023-12-29
学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