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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含)前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至教育处,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月1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4月10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月24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月29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处
2023-11-30
学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