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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2025年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撰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4日
 第一次
 预审时间自行安排,最晚于1月7日前拿到预审通过的结果并修改好学位论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月14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1月14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月3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3月7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次

 预审时间自行安排,最晚于3月25日前拿到预审通过的结果并修改好学位论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月1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4月9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月26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5月30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次

 预审时间自行安排,最晚于8月27日前拿到预审通过的结果并修改好学位论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9月3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9月10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7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10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处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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