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1月14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月3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3月7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次
4月1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4月9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月26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5月30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次
9月3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9月10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盲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7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育处办理答辩手续,同时领取A、B档案袋。
10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A、B、C三个档案袋、电子版、网上系统申请)提交到院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处
2024-12-4
学位管理